居民用水阶梯水价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导语 居民用水阶梯水价2015年1月1日起实行,届时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和滨江区)将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按年度用水量为计算周期,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分档递增。

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行

  从2015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和滨江区)将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按年度用水量为计算周期,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分档递增。多人口家庭怎么申请合表价格?新老水价何如衔接?“城中村”用于出租的一户一表用户如何申请合表价?有多套住房水价是怎么算的?对于这些比较集中的疑问,市水务集团网管部副经理沈国伟作了详细说明。

  以一年为周期余量不跨年 1月抄读的水量仍按老水价计算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后,以抄表周期自然年为实施(结算)周期,余量不跨周期累加。当累计水量达到年度阶梯水量分级基数临界点后,开始实行阶梯加价。第一阶梯的用水量为216立方米(含)以下,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2.90元;第二阶梯用水量在216-300立方米(含)之间,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85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30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为每立方米6.70元。现在的居民生活用水抄表基本上是二月一抄。新水价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市水务集团将在2015年1月将所有的贸易结算表都抄一遍,不管有没有到二月一抄的时间。但不同的水表抄表时间不同,水费如何计算?沈国伟介绍说,2015年1月抄读的水量都按老水价结算,也就是每立方米1.85元。从2月开始抄读的水量,就按调整后的新水价结算。

  多人口户可申请增加水量基数 等快用到216立方米再办也来得及

杭州市阶梯水价以户为单位来实施,以户籍人口为准,默认为4人(含)/户。当户籍人口>4人时,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月用水量4立方米。如果是5人户,那么第一阶梯的用水量在216立方米的基础上还要加上48立方米,也就是说用到264立方米,水价才到第二阶梯。用户可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到水务营业网点办理。核准后,从手续办结次月就可以执行多人口的用水量了。但如果房屋租客换了,前租客用水量大已超第一阶梯,那么新租客将延续水量累计,开始执行第二阶梯的水价,不因租赁关系变更而重新核算阶梯水量的基数。市水务集团提醒大家,从现在开始到明年1月,办理该项手续的用户会比较集中,营业厅比较繁忙。其实大家不用着急,在第一阶梯水量用得差不多了,再去营业厅办理就可以,次月水量就加上去了。如果用户拥有多套住宅,那么在各用水地址内,可以各自执行阶梯水价的水量额度,并不受影响。

  “城中村”用于出租的一户一表用户 可联系村(社区)办较合算的合表价

“城中村”用于出租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以向市水务集团申请不执行阶梯水价,执行合表价格为每立方米2.95元。一般来说,“城中村”自建房用来出租的,住的人口多,用水量都非常大,一个月就要用掉50立方米以上的水。算起来,4个多月就把第一阶梯的水量用完了。因此,这批用户申请合表价是最合算的。目前,市水务集团已经主动对接落实了“城中村”申请合用表工作,为了便于他们办理手续,通过与社区、村对接,集中为这些用户办理。现在大部分“城中村”都已对接到村(社区),有需求的用户可以直接与所在村(社区)联系,统一申请办理。村(社区)不能统一办的,可以自己带上户口簿、户主身份证原件、公安部门核发的房屋出租凭证和近期缴费发票,去供水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如果自建房存在除租住外其他的生产、经营性活动,用户应申请单独装表计量,这部分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标准。对不愿或不能单独装表计量的用户,按照《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可以从高适用水价,或选择定量定比原则协商补差水量。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拨打市水务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7826789咨询。为实施阶梯水价,市水务集团的营账收费系统已进行配套升级,录入相应用户信息,并完成测试,确保到时能正常运行。

【营业厅】

  杭州市水务集团所属营业厅: 古荡营业厅(古荡小区西21幢)三墩营业厅(长阳路409号)下沙营业厅(下沙九号路) 转塘营业厅(转塘公交308午山车站旁 浙工大对面) “市民之家办事窗口”(钱江新城新业路311号) 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秋涛路242-2号3楼)

  城投服务中心营业厅: 城站厅(建国南路166号) 朝晖厅(河东路193号) 体育场路厅(体育场路252号)蒋村厅(文一西路565号)(本站编辑 陈洪凯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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