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流动人口子女小学、中学入学条件和材料

导语 外地小学在杭州上小学需要哪些条件?要准备哪些材料?杭州本地宝带来的是杭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指南。

  杭州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读条件、所需材料

  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在市区接受义务教育。

  入学材料:

  1.小学一年级入学。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申请人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到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报名并提供随迁子女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服务制度实施前,各区应根据随迁子女取得有效居住证的时间先后排序,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服务制度实施后,各区应根据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居住证的量化分值按高低排序(以分值高的一方为准),按照就近(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2)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应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应在8月31日前向实际居住地教育服务区小学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安排入学。该学校安排确有困难的,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解决。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应优先安排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并完成报名的儿童入学。

  2.初中一年级入学。在市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毕业前由在读小学组织调查核实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并将核实后的本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名册报小学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升学分配。

  3.转学。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学年为期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并要求转到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应在学年结束前1个月内或新学年开学前半个月内,凭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申请转学,由学校根据剩余学额情况统筹考虑,同意其转学的应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基〔2017〕43号)的规定办理。

  相关介绍:2017年9月1日杭州实行新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教育管理办法 [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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