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余杭区东塘中心小学教育集团秋季招生公告

导语 根据《杭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工作的通知》、《2020年余杭区公民办小学同步招生实施办法》、《余杭区仁和街道公民办小学招生工作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2020年仁和街道东塘中心小学招生公告如下。

  01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田建立

  副组长:姚芳华 林月锋

  组员:韩成 姚建强 张建芳 郭建峰

  022020学年学区划分

  东塘中心小学东塘校区:东塘村、普宁村、葛墩村。

  东塘中心小学三白潭校区:新桥村、平宅村、三白潭村

  03招生对象与类别

  (一)年龄对象

  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学龄儿童,或往年经余杭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二)招生类别

  (1)第一类:户籍在学区内的儿童。

  A表生:儿童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父(母)户籍、父(母)住房一致,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以下略)和实际居住为依据;儿童户籍在学区内,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一致,以房产证和实际居住为依据。

  B表生:儿童户籍在学区内,但住房不属于上述类型。

  当第一类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按A、B表次先后顺序及该表次儿童落户时间排序录取。未录取的分流安置到周边有空额的学校。

  (2)第二类: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具有我区户籍的儿童,其父(母)在学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以2019年5月31日以前取得的房产证为依据),符合迁户条件的。

  当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超过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空额数时,以房产证取得时间长短为依据予以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统筹安置到周边有空额的学校。

  (3)第三类:持有我区签发居住地为仁和街道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以居住证登记信息为准,以下简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4)其他类:

  A、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我街道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我街道的儿童少年;

  B、驻地在我街道的现役军人子女;

  C、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我街道的下列儿童少年: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

  D、符合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居住在余杭区,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属地为余杭区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引进人才子女;工作地为我街道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E、在我街道居住的港澳台籍、外籍儿童少年。

  经核验通过的其他类儿童,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不同类别的安置办法和教育资源实际,保障重点,统筹安排。

  04招生具体安排

  (一)统一信息登记

  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街道公办小学或我区民办小学就读的儿童,均须由其父母在规定时间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 或“浙里办”APP完成信息登记及报名,登记入学信息。(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16日)逾期不再办理。

  (二)同步网上报名

  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父母登录入学管理系统登记入学信息后,继续完成报名程序。每名儿童选择公办小学,按系统提示,根据儿童实际在一、二、三、其他类中选择相应的类别。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核验材料

  1.7月5日上午8:00——11:30(如有特殊原因导致验材料时间延迟,则会通过短信通知),孩子家长根据学校的通知到指定地点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符合东塘中心小学入学条件的(第一第二类学生)请到东塘中心小学三白潭校区核验相关材料,填写信息表。

  相关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儿童本人页)

  2.7月15日-17日,报民办小学未录取的第一类儿童现场核验(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3.7月18-19日,公办小学报名第三类、其他类的孩子家长请随带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孩子居住证、房产证、人才居住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核验材料,具体时间、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请家长保持手机畅通,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分阶段、按类别录取

  1.第一阶段录取(7月11日-14日)

  (1)按照“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对核验通过的第一类儿童进行分类排序,并做好录取、通知工作。

  2.第二阶段录取(7月15日-17日)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儿童,自动进入公办小学第二阶段招生程序。

  (1)中心学校对本辖区内第一阶段报名民办小学未录取的户籍儿童,根据“同类情况排序靠后”原则进行统筹安置,并及时做好录取、通知工作。

  (2)中心学校对本辖区符合第二类条件的儿童,以家庭取得房产证时间为依据,在房产对应的学区学校有空额的前提下安置;无空额的,由中心学校统筹安置。

  3.第三阶段录取(7月20日-24日)

  中心学校做好符合条件的第三类、其他类儿童录取工作。

  第三类儿童采用“积分入学”办法,根据随迁子女居住证积分高低进行排序,统筹安排入学,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积分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我街道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我街道连续居住时间长;社会保险积分高;基础积分高。

  无积分者,按以下条件顺序依次确定排序先后位次:申请人家庭在我街道有自购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我街道连续居住时间长;父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长。

  3月1日至4月10日未进行“积分入学”申请,以及7月1日至8月31日间取得居住证的儿童,不适用“积分入学”办法,按照无积分者排序录取。

  经核验通过的其他类儿童,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要求,按照不同类别的安置办法和教育资源实际,保障重点,统筹安排。

  05其它事项说明

  (一)报名截止至开学前,户籍新迁入或居住证后办理的可于8月22日到仁和中心学校(仁和中学内)统一登记,统筹安置。

  (二)具有仁和街道户籍的特殊少年可到户籍所在地的学区学校申请随班就读,或向余杭区汀洲学校咨询、报名。

  (三)招生服务电话:

  仁和街道中心学校86390502

  汀洲学校89189168

  东塘中心小学 86300015

  也可关注杭州市余杭区东塘中心小学微信公众号,了解招生动态。

  (未尽事宜由东塘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东塘中心小学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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