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东吴小学秋季招生公告

导语 为进一步深化义务教育招生改革,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关于印发杭州市富阳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2020〕43号)精神,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2020年秋季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东吴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本校除本部(新校区)外,下辖蒋家村校区、春安校区。根据区教育局核定文件,三个校区计划招收11个班,435名新生。具体如下:

  二、招生对象及教育服务区

  1.招收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已在中小学学籍系统中注册登记的学龄儿童不接受报名)。鹿山街道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本校提出申请,经区教育局批准,可暂缓入学。

  2.教育服务区

  本部(新校区):鹿山街道所辖各行政村及社区。

  蒋家村校区、春安校区:鹿山街道所辖各企事业单位。

  三、招生条件

  1. 东吴小学本部

  第一批(户籍类):

  具有鹿山街道所辖行政村、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房产类):

  鹿山街道所辖行政村、社区以外户籍,且父(母)持有鹿山街道辖区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政策照顾类):

  符合富阳区引进人才子女以及本校教师子女。

  2. 东吴小学蒋家村校区、春安校区

  鹿山街道所辖行政村、社区以外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取得的居住证地址在东吴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

  (2)父(母)在东吴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持有营业执照且仍在经营或在东吴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工作且签订劳动合同并仍在该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并在东吴小学教育服务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满一年。

  四、招生实施

  1. 登记、报名

  6月10日—16日每日9:00—21:00,符合入学条件,要求在我校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杭州市小学一年级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或者“浙里办APP”(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富阳区”,搜索“入学”关键词,找到“富阳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 ”,点击“在线办理”),按照提示登记入学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

  报名时,每名适龄儿童只能从“户籍类、房产类、务工经商类、政策照顾类”4个类别中选择一类。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家长可在7月13日、14日持相关材料到校区补报名、核验。

  2.核验、录取

  核验、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

  7月4日、5日,各校区对直接报名本校的和第一阶段报民办小学未录取直接回本校的户籍类适龄儿童的现场信息核验。7月10日前将录取结果在学校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2)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核验时间为7月13日、14日,核验对象为报名房产类、务工经商类、政策照顾类以及报民办小学未被录取的此三类适龄儿童。学校将根据“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与第二阶段核验的适龄儿童一同核验、排序。

  ① 7月13日,核验对象为报名东吴小学本部房产类和政策照顾类的适龄儿童,家长持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房产证或人才引进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携适龄儿童本人到东吴小学本部进行材料核验。

  ② 7月14日,报名东吴小学务工经商类的适龄儿童(东吴小学蒋家村校区、春安校区),家长持适龄儿童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等证件原件及父(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携适龄儿童本人到东吴小学蒋家村校区进行材料核验。

  核验时,家长需带材料:

  学校将根据排序情况录取,录取结果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及学校公示栏予以公示。录取结束后公示,公示结束后通知已录取的学生父母。

  3. 录取办法

  (1)东吴小学本部

  招生按批次排定序列录取。其中户籍在东吴小学教育服务区内的适龄儿童为服务区学生将优先录取;其余为照顾就近入学学生,将根据学校余额情况按序录取。当申请就读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将按其父(母)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排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以家长自愿的前提下,调剂到东吴小学蒋家村校区或春安校区,或者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2)东吴小学蒋家村校区、春安校区

  当申请就读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先录取本区户籍的务工经商类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父(母)缴纳养老保险的年限长短录取,取满为止;同等情况下由学校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在家长志愿的情况下,由区教育局和学校统筹调剂到本区招生后有余额的小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有余额的概况下,再录取非本区户籍的务工经商类适龄儿童,以适龄儿童居住证优先原则录取,取满为止。如适龄儿童取得的居住证时间相同,由学校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有余额,则按照适龄儿童父(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时间长短录取,取满为止。同等情况下由学校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情况入学申请办法

  1.残疾适龄儿童

  鹿山街道户籍的残疾适龄儿童可申请随班就读或送教上门,也可申请就读富阳区特殊教育学校(联系电话:56906308)、浙江省盲人学校、杭州市文汇学校。

  2.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凡其父(母)在鹿山街道范围内务工(经商)或本人居住证(适龄儿童持有)地址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向学校申请入学。

  2022年起,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持本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入学。

  六、有关说明

  1.户籍

  上述适龄儿童的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籍簿为依据,户籍迁入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从2021年起,适龄儿童户籍迁入时间调整为当年4月30日及之前。

  2.房产

  (1)上述适龄儿童父母的居住情况以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核发的住宅类不动产权证为依据。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及之前,且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须为独立产权。

  (2)从2021年起,凭父(母)房产申请就读的适龄儿童,其父(母)的住房房产证(住宅类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调整为当年的4月30日。

  3.务工、经商及缴纳养老保险

  上述适龄儿童父(母)养老保险专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为正常连续缴纳(不含各类补缴、转保等缴纳方式)。持有营业执照的适龄儿童父(母)(即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的养老保险必须是与营业执照一致的企业或商店名义缴纳;持有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的适龄儿童父(母)的养老保险必须在劳动合同的期间由合同签约单位缴纳。

  适龄儿童父(母)与企事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持有的营业执照及养老保险均要求满1年及以上,即办理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及之前。

  2021年起,办理时间调整为前一年的4月30日。

  4.居住证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本人取得的居住证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2022年起,适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持本区范围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申请入学。

  七、咨询方式

  1. 咨询电话

  为方便家长咨询,了解招生政策,开通咨询电话:

  0571-61765607(教导处)

  0571-61765605(校长室)

  2. 投诉电话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严肃性,设举报投诉电话:0571-61765605。对弄虚作假的家长或社会人员,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其子女取消在本校就读资格。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东吴小学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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