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招聘通知
导语 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13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50名,具体详见《2023年杭州市上城区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三)品行端正,志愿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要求。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医学类岗位高级职称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七)户籍(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落户时间为准)、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关“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3年3月16日,应届考生学历取得时间可延长至2023年9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八)国(境)外学历学位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九)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本科、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十)本区卫生健康系统同一经费形式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相关政策:
(一)卫生技术类岗位招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岗位,或招考紧缺专业岗位(全科医生、影像医生、口腔医生、儿科医生、精卫医生),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部分岗位招聘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下三类情形者同等对待:
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2023年毕业的留学人员;
3.2023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四、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3月16日9时—3月20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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