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信息
导语 因集团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杭州市临安区区属国有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临国资办〔2018〕42号)文件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共有集团下属杭州市临安区国瑞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安区国瑞置业有限公司、杭州青山湖旅游有限公司等3家子公司,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名。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要求、其他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相应学历、学位须在2023年7月24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6.年龄18至35周岁(1987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18至40周岁(1982年7月24日至2005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岗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7.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由各招聘单位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专业目录》,并结合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教育部专业目录或国外院校的,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审查通过的,报区国资办备案。
8.各招聘单位的户籍(生源)、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以《2023年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分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明确的为准。
9.其他要求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被机关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3)报考时具有公务员(含参公)、事业编制身份的,应征得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签署同意报考并盖章的书面证明。
(4)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以下简称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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