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招聘公告

导语 为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以下简称“兼职仲裁员”)队伍建设,发挥兼职仲裁员调处劳动人事争议的积极作用,提高案件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人事仲裁社会参与度,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和名称:

  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8名

  招聘对象和条件:

  兼职仲裁员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办案工作需要,依法从干部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军队文职人员工作管理部门、司法、工会、企业组织等相关机构人员以及专家学者、律师中聘任的非专职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的人员。

  报名人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曾任审判员的;

  (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

  (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

  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合格,作风端正,诚实守信,廉洁自律,无不良信用和行为记录;

  (二)熟悉劳动人事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书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觉接受仲裁机构管理;

  (四)身体健康且有相应的时间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

  (五)未受聘于其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填写《兼职仲裁员报名表》(见文末二维码),递交至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一楼服务大厅(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240号)。

  报名时还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复印件;(2)符合任职条件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完整填报报名表格、提交有关信息,因报名信息不完整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报名者自行承担责任。在选拔和聘任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存在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将取消选拔资格或聘任资格。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11日-10月20日,休息日除外。

  3.资格审核。杭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0月27日前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回复初审结果。

  4.合格人员数少于本次招聘人员数的,不影响本次招聘。

  全文链接及附件: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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