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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人员招聘公告

导语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医院、浙江省儿童保健院)为浙江大学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医院目前拥有国家儿童健康与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两个国家级平台。作为儿科学国家重点专科单位,医院承担着全省儿科医疗、科研、教学、儿童保健及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任务。医院现运行滨江、湖滨、莫干山三个院区。现儿科学为国家重点学科,新生儿、小儿呼吸、小儿消化、儿科重症、儿童危重症综合诊疗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医院学科水平、临床业务能力及综合实力均处于全国儿童医院前列。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5个岗位共5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招聘岗位经本次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其中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6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部分岗位面向普通高校2026年(届)毕业生招聘。招聘对象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择业期毕业生以及同期留学归国人员、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医德医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适应多院区工作要求;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医院确定的报到日之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教育专业目录,并结合招聘岗位用人实际进行综合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或相近的,由本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综合认定,并以本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年龄上限38周岁”,专指1986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见岗位要求)。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2025年12月15日24时登录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zhaopin.chzju.cn/),进入“应聘者入口”,请用真实信息注册账号、填写简历、投递志愿。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投递志愿”以第一志愿为准,其他志愿为调剂志愿。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仅注册、填写简历,不选应聘岗位视作报名无效。请在“个人中心”—“投递记录”中查看第一志愿岗位为“已投递”状态。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报名。

  2.资格初审。

  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报名系统对应聘者进行反馈,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进入到考试与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招聘岗位要求博士学历学位或为紧缺专业岗位,原则上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招聘;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取消或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资格的确认。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医院确定考试与考核安排后,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向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发出考试与考核邀请,确认其应聘资格。应聘者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聘系统内“个人中心”—“我的投递”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二)考试与考核

  本批次岗位招聘工作主要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视岗位特点安排一定的笔试和面试。招聘要求为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岗位免笔试;其他岗位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考核工作将分批分次组织,在2026年2月底前完成相对集中的招聘;缺额则在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后,视报名情况,在2026年度内逐步完成。

  1.评议考核

  招聘要求为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的岗位,采取评议考核的方式,原则上按通过资格初审的实际人数确定评议考核对象。

  我院将组织评审组,结合应聘者专业方向、学习情况、学术论文、参与课题、工作实践、所获荣誉等因素,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评议考核(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书面考核、面试等。现招聘系统因兼顾其他招聘工作,该环节显示为“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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