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垃圾不分类会怎样?

导语 2021年5月1日起杭州将开始正式实施《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其中规定了生活垃圾管理的一应措施,如果垃圾不进行分类就丢弃的话,不仅会被罚款,还会被记入信用档案。

  杭州施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后,以下行为会遭到罚款:

  1、销售《浙江省禁止或者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中有关塑料制品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2、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或者免费提供―次性餐具的,由商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3、宾馆(酒店)主动提供—次性用品的,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4、单位、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5、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未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时间将生活垃圾运输至规定的地点,或者将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生活垃圾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注意: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的不良信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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