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导语 好消息!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无房租赁提取的缴存人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按现标准上浮25%确定。

  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是多少?

  解答:本人及配偶在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以及提取次数:

  自2023年1月1日起,缴存人符合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标准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温馨提示:

  缴存人家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即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租金支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线上提取办理入口,还可查询账户余额、提取额度、提取条件&指南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