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攻略(条件+材料)

导语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申请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申请材料:

  1、证明材料原件:

  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①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①公租房租赁合同;②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2、身份证件:

  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3、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提取额度: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

  租赁其他住房的:

  2024年1月1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线上提取渠道:

  1、浙江政务服务网

  2、支付宝

  3、浙里办APP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线上提取办理入口,还可查询账户余额、提取额度、提取条件&指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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