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额度有多少?

导语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一直是缴存职工比较关心的业务。那么关于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您了解多少?

  租房提取限额标准调整后,可提取额度如何计算?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账户内的余额。租赁其他住房的,

  2024年1月1日起,杭州住房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限额标准将调整: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000元/月,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为1200元/月。

  新市民、青年人在本市无自有住房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可全额提取本人每月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其中,新市民为未获得本市户籍或获得本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为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职工以无房租赁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杭州地区各地的租赁每月提取限额是否一致?

  不一致的。

各地

无房租赁提取每月限额

市本级

2000元

萧山区

2000

余杭区

2000

临平区

2000

富阳区

2000

临安区

2000

桐庐县

1200元

淳安县

1200

建德市

1200

  注:根据属地原则,即使跨地域办理业务,仍按原缴存地的标准作为限额控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线上提取办理入口,还可查询账户余额、提取额度、提取条件&指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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