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价位说明

导语 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是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杭州市人社领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手段。

  一、目的意义

  建立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是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是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信息服务的重要内容,是杭州市人社领域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并发布不同职业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信息、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对指导企业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发挥市场在工资分配中的决定性作用,对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以及劳动者在选择职业、进行职业规划、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覆盖18个国民经济行业门类(不含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国际组织行业门类)各类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各类职业从业人员(不含军人及不便分类的其他从业人员)。

  三、调查方法

  采用人社部统一规定的抽样方法,以国家基本单位名录库或人社部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为抽样框,由人社部统一抽取样本企业,并下发至省、市、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调查样本企业保持相对稳定,并按要求进行替换。调查采取由被调查企业直接填报、人力社保部门逐级审核汇总的方式开展。

  四、数据来源及样本数量

  本次调查是对2020年度企业薪酬情况的调查,调查的时期指标为2020年1月1日0时至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时点指标为2020年12月31日24时的数据,有效样本企业为3191家,职工45.2万余人。通过人社部软件填报系统,由企业直接填报,经人力社保部门逐级审核、汇总、分析得出工资价位等信息内容。

  五、计算方法

  1.问卷整理。剔除偏离企业所属行业整体数据,薪资水平、结构异常的企业问卷。

  2.异常值处理。剔除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数据,职位薪酬按照行业和职位类别两个维度剔除高于99分位且偏离整体的数据,人工成本按照行业剔除高于99分位且偏离整体的数据。

  3、数据运算。根据样本量,选取足够样本计算原始数据,根据岗位之间关系、行业等多维度之间关系,同时结合上一年报告数据,检查数据的合理性和逻辑性,得出最终数据。

  六、主要指标解释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2.法人单位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3. 法定代表人。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新版《营业执照》)或《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填写。

  4.单位隶属关系。指本单位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

  5.行业类别。根据企业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

  6.企业规模。指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主要以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为划分依据。

  7.登记注册类型。指企业或生产经营性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市场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类型填写。

  8.企业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企业从业人员是指在企业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包括企业使用的“在岗职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三类。

  9.销售(营业)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销售产品、提供劳务、让渡资产或从事其它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全部收入。

  10.利润总额。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11.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在报告期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数。

  1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13.成本费用总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14.人工成本总计。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力而发生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费用的总和。包括:从业人员工资报酬、福利费用、教育经费、保险费用、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

  15. 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号令),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在岗职工工资总额、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和其他就业人员工资总额之和。

  16.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在岗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17.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总额。是指实际用工单位(派遣人员的使用方)在一定时期内为使用劳务派遣人员而付出的劳动报酬总额,不包括因使用派遣人员而支付的管理费用和其他用工成本。

  18.福利费用。指企业在工资以外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个人以及用于集体的福利费用的总称。

  19.教育经费。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费用。

  20.保险费用。根据国家法律,由企业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补充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费用,也包括企业缴纳的年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或储蓄性医疗保险。不包括不在岗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

  21.劳动保护费用。指企业为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等发生的费用以及用于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如保健用品、清凉用品、工作服等)的费用。

  22.住房费用。指企业为改善从业人员的居住条件而支付的所有费用。

  23.出生年份。根据劳动者真实情况填报。

  24.学历。企业从业人员接受国内外教育所取得的最高学历或与现有的受教育水平相当的学历,以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为准。

  25.参加工作时间。指企业从业人员初次完成学历教育,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的年份。

  26.职业。指企业从业人员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性工作的类别。

  27.管理岗位等级。指在企业中从事管理工作人员在本企业岗位序列中的位置,具体分为高层管理岗、中层管理岗、基层管理岗和管理类员工岗四级。

  28.技术类岗位等级。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授权的部门、行业或中央企业、省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机构评审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

  29.技能类岗位等级。专指生产运输设备操作人员或商业服务业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等级。按照国家《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条例》,分为初级技能(五级)、中级技能(四级)、高级技能(三级)、技师(二级)和高级技师(一级)五个职业技能等级。

  30.用工形式。分为合同制度用工、劳务派遣用工两种形式。

  31.劳动合同类型。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劳动合同类型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32.全年周平均工作小时数。指在调查年度内,劳动者平均一个工作周内实际参与企业生产劳动的小时数。

  33.工资报酬。指劳动者因向企业提供劳动而直接取得的各种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

  七、发布主要指标

  本次调查的劳动者工资报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和加班加点工资,并按照劳动者工资报酬从高到低排序后分析处于第10%、第25%、第50%、第75%、第90%位置的工资水平得出五档工资价位,反映了上一年度不同岗位人员的实际工资报酬水平。通过数据分析汇总形成了《分职业小类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分国民经济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分登记注册类型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分岗位等级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分职业小类分学历企业从业人员工资价位》《分学历分性别分年龄段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报酬》《分岗位等级分工龄企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报酬》《分岗位等级企业从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及工资报酬构成》《分用工形式、参加工会情况和性别企业从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工资报酬及构成》《分登记注册类型、企业规模企业从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和平均工资报酬及构成》等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内容。

  本次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部分职位工资价位期限为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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