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落户政策调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快来一起看看吧。

  办理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者(本科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硕士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在杭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落户地

  ❶ 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

  ❷ 本人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市区单位集体户口,或经人才市场同意申请迁入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❸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其中随迁配偶的应落家庭户

  办理渠道

  由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受理,落户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审批(或向单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通过全城通办推送落户地审批)。

  办理材料

  (1)毕业证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提供户籍证明)

  (3)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4)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人才市场 集体户的,需提供人才市场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亲友家投靠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申请、户口簿及房产证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已缴状态,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

  (7)家属随迁所需材料:

  ①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户口簿;

  ②结婚证及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之一);

  ③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

  ④已生效的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备注:上述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取得的,可不用申请人提供

  办理流程

  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

  备注:不允许代办

  办理时限

  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对照相应落户条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办理结果

  作出批准决定的,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审批结果同时签发《户口准迁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户口准迁证明。

  咨询电话

  0571-88898559

  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要严格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落户,发现违规行为记入人才引进信用系统,5年内不得申办人才引进业务,视不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

温馨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在后台内回复【人才落户】即可查看本科学历落户办理方法、办理材料,下载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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