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标准+方式)

导语 按照前款规定的发放标准,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支付奖补。第3年起分3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后发放30%,满4年后发放30%,满5年后发放40%。

  浙江省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入职奖补办法

  入职奖补标准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奖补3万元;

  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专科(高职)奖补4万元,本科及以上学历奖补5万元。

  入职奖补发放方式

  按照前款规定的发放标准,根据服务年限分阶段支付奖补。第3年起分3次发放,即服务满3年后发放30%,满4年后发放30%,满5年后发放40%。

  在政策实施期间内,入职人员被签约养老机构解除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由原服务的养老机构出具证明(附合同和社保证明),经所在地民政部门确认后,录入“浙里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可作为今后享受入职奖补的服务时间。

  入职公办养老机构已报销学杂费的不再给予入职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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