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奖金单独计税还是综合计税

导语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税务部门今年延续实施部分个税优惠政策,其中一项是,年终奖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仍可“二选一”,一直延续至2023年底。

  个人所得税奖金单独计税还是综合计税?

  年终奖单独计税,是将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以得到的数额对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来说,小刘有年终奖5万元,适用10%一档税率;其他综合所得在减去五险一金、免征额、各项扣除后为10万元,适用10%一档税率。

  单独计税时,小刘的年终奖需纳税“5万元×10%-210(速算扣除数)=4790元”,综合所得应纳税“10万元×10%-2520=7480元”,两者相加,小刘应纳税12270元。

  如果年终奖实施合并计税,那么需要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纳税,采用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完成各项扣除后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年度表)-速算扣除数。

  假定小刘的收入和年终奖不变,合并计税情况下,小刘的应纳税综合所得额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适用20%一档税率,小刘应纳税15万元×20%-16920=13080元,比单独计税时要多缴税810元。对小刘来说,单独计税更加划算。

  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获取个税退税操作入口,查看办理指南、流程图解、个税计算器、记录查询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