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证明材料

导语 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二手房购房证明材料

  办理时除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的个人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购房证明材料:

  1、所购二手房的《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2、二手房交易委托代理合同;

  3、首付款凭证:提供首付款现金缴款单(银行入账凭证)或中介公司出具的购房收款收据和银行转账凭证;

  4、出让方的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契证(房产交易中介公司协助提供);

  5、资金监督支付协议;

  6、不动产权证与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房屋坐落不一致时的同一地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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