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租房自住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导语 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职工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自住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一、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

  1、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当地的无房证明(缴存地在杭州市范围内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的,免提供此项纸质材料)

  2、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及租金缴纳凭证。(杭州市主城区房管部门管理的公租房可通过数据共享获取,免提供此两项纸质材料。)

  3、铁路职工无房且租住其他住房的:提供①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的无房证明;②单位出具的《职工无单身宿舍证明》。

  二、提供的身份证件:

  1、职工本人办理提取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职工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提取的: 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代办人身份证原件;③有效关系证明原件(注: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4、职工委托其他人提取的:①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受托人身份证原件;③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提取】获取线上提取办理入口,还可查询账户余额、提取额度、提取条件&指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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