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城市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如何领取

导语 在公安部治安局统一部署指导下,经前期系统测试和充分准备,省公安厅决定自2021年10月20日起,正式启动长三角区域全域范围内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工作。

  长三角地区城市跨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如何领取

  (一)安徽省领取方式

  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或通过速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

  1、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领证回执到受理点,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选择速递方式领取证件:选择速递寄发的证件自申领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送达。

  (二)上海市领取方式

  1、受理点领取: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可至受理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2、自愿选择委托邮政速递方式领取: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达,邮政速递范围为上海市市内,邮政部门收取每证每件15元,并读取申请人本人“随申码”进行签收(申请人本人不便签收的,经与邮政投递员电话确认后,可以委托他人出示“随申码”完成签收。对不持有或使用智能手机有困难无法展示“随申码”的,继续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签收)。如未能妥投,则由申请人本人前往受理点领取。

  (三)江苏省领取方式

  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核对证件信息、核验指纹,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证件。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的,应在申请时当场办理委托代领或邮递手续。受委托人代领证时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四)浙江省领取方式

  申请人可自愿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或通过邮递方式领取居民身份证。

  1、选择到受理点现场领取:自申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申请人本人携带领证回执到受理点,现场核验证件信息、比对指纹信息,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委托亲属代为领取的,代领人需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和领证回执,并在《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2、选择邮递方式领取证件:证件于1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邮寄至申请人指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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