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建德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条件+人群)

导语 2023年度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以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社保补贴工作开始受理了!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咨询申报。

  奖扶是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的一项奖励制度。针对农业户口独生子女和两女户父母的一种补贴,对符合规定的奖励扶助对象,按每人每年960元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在确定农村“低保户”时,奖励扶助金不计入其家庭收入;取得奖励扶助金的“五保户”,不影响其原有待遇。

  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为建德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以户改前标准认定);

  2.1973年至2015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3.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儿;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196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

  下列人员不属于奖励扶助对象:

  1.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未婚单亲收养的;

  3.受到刑事处罚尚在服刑期的;

  4.2006年1月1日后由非农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

  5.农业户口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含退休)。

  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表{可在村(社区)计生服务员或乡镇(街道)公共服务科(办)领取};

  2.申请人结婚证(再婚或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身份证、户口簿;

  3.配偶及子女户口簿或身份证;

  4.申请人市民卡银行帐号;

  5.其他(特殊情况所需资料)。

  办理时间、地点:

  2022年12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到户口所在村(社区),也可直接去乡镇(街道)办理。

  出现下列情况的对象,在下一次发放奖励扶助金前退出发放范围:

  1.本人死亡的;

  2.本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的;

  3.农业户籍变更为非农户籍的(户改前);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5.享受特扶待遇的;

  6.户籍迁出本市的。

  咨询方法:

建德市各乡镇(街道)办理咨询电话
新安江街道 58309338
洋溪街道 64733801
更楼街道 64792166
莲花镇 64735879
乾潭镇 64578927
梅城镇 64140979
杨村桥镇 64158166
下涯镇 64102384
大洋镇 64181920
三都镇 58301850
寿昌镇 64781394
航头镇 64134080
大慈岩镇 58301959
大同镇 64585829
李家镇 64591072
钦堂乡 5831201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内回复【计生扶助金】查看申请对象及条件、所需材料、申请时限、扶助金标准、咨询电话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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