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职工医保断缴后怎么续缴?

导语 根据杭州医保相关政策规定,杭州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视为中断参保,需及时办理续缴手续,否则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续缴方式详见正文。

  一、杭州医保断缴规定

  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在3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或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的情形,视为中断参保。

  二、断缴影响

  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除了中断期间医保待遇无法享受外,最大的影响就是重新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需在连续参保缴费6个月后才能恢复医保待遇,中断期间和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都不列入医保报销。

  三、续缴方法

  (一)参保人员未满退休年龄

  1、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

  本年度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为单位10.5%、个人2%。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的

  缴费基数按办理补缴时上年度省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比例为10.5%。

  (二)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

  1、市区户籍

  在市区连续参保缴费至在市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时,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按规定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2、非市区户籍

  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连续参保缴费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可在市区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应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标准参保缴费至达到上述缴费年限要求后,按规定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

  非市区户籍的,除另有规定外,未在市区用人单位就业并参加职工医保,也不符合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条件的,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不能办理并享受市区职工医保退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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