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时配偶可申请提取吗?

导语 在杭州如果职工本人公积金的提取金额不足以支付实际支出时,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但是需提供相关证明,更多关于公积金提取问题解答详见正文。

  1、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1)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办理时另需提供

  ①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 其中杭州市范围内户口簿、浙江省范围内结婚证可通过公共数据平台查询的,免提供纸质材料);

  ②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的公积金缴存凭证(缴存地为杭州、浙江省直的可免资料)或购房人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

  2、每年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是否有限制?

  目前,对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年次数没有限制。

  3、买房的贷款已经提前付清,还能提取公积金吗?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4、贷款购房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是多少?

  ①贷款首付提取:提取金额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首付款金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提取。

  ②还贷期间提取:提取金额为截止最近还款月(以还款凭证记载最近一笔还款的月份为准)的个人账户余额,且不得超过上一次提取月至最近还款月期间的还本付息额,超过的按实际还本付息额提取。

  ③贷款还清提取:提取金额截止贷款还清当月的个人账户余额,个人账户余额超过还清金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温馨提示

  2018年6月29日后,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省外购房的,需符合缴存地或户籍地购房的条件,才能提取公积金,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在省内购房的,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无需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或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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