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应届生满三年再次生活补贴申请(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应届毕业生来富工作(缴纳社保)满三年,可以享受杭州市应届毕业生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生活补贴。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补贴标准
本科:1万元
硕士:3万元
博士:10万元
注意: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
申请条件
申请人:
1.在杭州市富阳区已领取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一次性)的大学毕业生(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或:在杭州市富阳区已领取杭州市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第二笔)的大学毕业生(2021年10月15日(含)之后);
2.在富连续参保满三年;
3.申请时限内在我区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用人单位:
1.行政事业单位:区属行政事业单位
2.各类企业: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区级国库的各类企业
3.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区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发放流程
1.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生活补贴,由系统自动发放,无需主动申请
温馨提示: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系统不会自动发放该补贴,需在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后,由当前用人单位核实并填写其实际历史用人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并提出申请
2.系统自动审核未通过的,由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数字平台提出异议处理。提交异议处理的时限应在审核未通过后3个月内
温馨提示:申请人或用人单位认为系统未及时自动审核发放的,申请人所在单位(实际用人单位)可在亲清在线“西部满三年再次补贴异议”模块,通过人工异议的方式申请补贴
申请方式
符合申请条件后,由系统自动发放,无需主动申请
特别说明
1.本政策享受范围为2019年6月3日(含)之后毕业的人才
2.毕业前(不含毕业当月)参保时间不计入连续参保时长
3.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生活补贴,需在同一区、县(市)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不含补缴)满三年
4.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变更过用人单位(即社保缴纳在富阳区的不同单位)的人员,若系统审核不通过,用人单位可在亲清在线平台查找该记录,通过“调整员工归属”通道调整员工归属,调整成功后,系统将会自动发放咨询电话
0571-6173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