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期限一览

导语 社保缴纳在省属单位的不享受此次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需要在临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才可以具备申请资格。

  临安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期限

  时间范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期间

  相关问答:如果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那么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买房是否可以享受?对于“首次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怎么理解?

  配偶一方婚前购买了房屋,婚后另一方首次在临购房不可以享受本次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要求申请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期间在临安区内购买住宅房,该住宅为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且购房日前申请家庭在临安区范围内无住宅、无住宅交易记录(含买卖、赠与、继承等),并在临安区范围内未享受过福利性住房、政策性住房、批地建房、安家补助等按政策优惠购(建)住房以及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内回复【临安购房补贴】获取申请入口,了解补贴申请条件及范围、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补贴金额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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