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可以用于买限价期房吗?

导语 对在临就业创业(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并于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7月31日(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期间首次在临安范围内购置总价不超过300万元的新建商品住房的普通高校博士、硕士、本科、大专毕业生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

  购买限价期房等政策性住房是否可以享受?

  不可以。

  相关问答:什么时候可以领取补贴,具体怎么申请?

  该补贴在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后一次性发放。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http://larc.linan.gov.cn:8000/),选择“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在线填写《杭州市临安区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申请表》,并上传附件材料(用原件扫描后制作成PDF格式文档)。具体材料如下:

  (1)购房合同(包含合同当事人、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价格、合同签字页等页面);

  (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

  (3)婚姻状况(已婚提供结婚证、未婚提供单身证明具结书、离异提供离婚证);

  (4)申请人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5)提供当地镇街出具的是否享受批地建房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证明。

  (6)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人应于所购商品住房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2.受理。区住建局负责每季度受理一次购房人的补贴申请。

  3.预审。区住建局会同区人力社保局、市规资局临安分局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预审。

  4.公示。经预审符合条件的,区住建局在临安住建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5.发放。公示后,申请对象到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享受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在该房屋所有权证附记栏中需注明“人才保障房(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该附记内容未按规定撤销前不得转移、抵押(除购房按揭外)等”内容。附记添加完成后,申请对象登陆“临安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系统”,进入“领取购房补贴申请”模块“补充佐证材料”一行上传已添加附记的不动产证书,并携带身份证、不动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住建局(临安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A区A217办公室)进行现场审核,同时现场签订《杭州市临安区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由区住建局按照购房人提供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将补贴资金发放给购房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内回复【临安购房补贴】获取申请入口,了解补贴申请条件及范围、申请材料、申请流程、补贴金额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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