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杭州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导语 近日,杭州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自2023年5月8日起实施。

  5月8日杭州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一)优化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对已在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35周岁以下(以下不含本数,下同)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毕业生,可在市区办理落户;45周岁以下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可按“先落户后就业”的原则,在市区办理落户。

  (二)放宽技能人才落户条件。45周岁以下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二级及以上证书)、35周岁以下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三级证书),在市区工作且已由工作单位正常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并在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技能人才,可在市区办理落户。技能人才落户时可随迁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条件限制。

  (三)放宽投靠落户条件。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在杭州市区办理夫妻投靠和老年投靠落户时,取消申领《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的条件限制,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投靠在杭子女,本人或子女在杭州市区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不受“外地身边无子女”的条件限制,可在市区办理落户。

  (四)优化完善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优化积分指标体系,调整年龄状况指标,18至40周岁积30分,超过40周岁,每增加1岁减2分,直至不得分;提高个税赋分值,将个人所得税指标项最高分值从20分提高到80分。持续推动居住证积分数字化改革,不断提高积分获取和审核的效率。原则上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积分落户基本申请条件(积分满100分)的均可落户,积分落户分数线将根据城市承载能力适时进行调整。

  (五)全面放开县域落户政策。全面放开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三县(市)城镇落户条件,在三县(市)建立以合法稳定住所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的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提升县城落户吸引力。

  本政策意见自2023年5月8日起施行,由市公安局、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前发文件与本意见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本意见未涉及事项根据国家、省、市现行相应政策办理。

  详细政策原文请看: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户籍改革】查看杭州放宽落户政策内容,了解新旧政策对比、获取政策原文件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