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政策是怎么样的?

导语 按限额标准提取的,无需提供材料,无房情况具体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数据查询结果为准;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申请按实际已支付房租提取的,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详细内容请看全文。

  杭州多子女家庭公积金无房租赁提取政策是怎么样的?

  根据《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的通知》得知:我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可按规定额度标准上浮50%确定,现具体为:杭州市区(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为2250元/月,桐庐县为1575元/月,淳安县为1125元/月,建德市为900元/月;实际房租支出超过限额标准的,可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按实际已支付的房租提取。

  我市多子女家庭无房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或按月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限额不超过12个月。同一租赁期已按限额标准办理提取的,不再补办与实际租金差额部分的提取。

  注:本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相关内容:《关于完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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