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公租房申请流程一览

导语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其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6年。

  申请、审核、公示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通过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输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选择淳安县进行申报。

  2.审核公示。县住建局会同民政局、人社局、规资局、公安局、公积金中心等部门对申请家庭的收入、房产、户籍、车辆等情况进行联合审核,确定基本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并在千岛湖门户网站、《今日千岛湖》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符合条件的电话告知申请主体不符合条件原因。

  选房顺序的确定及选房家庭的产生

  按配租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分批次进行分类摇号并产生选房顺序号,按照房源数量与选房家庭数量不少于1:1的比例确定选房家庭范围,未列入选房范围的家庭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通告将在千岛湖门户网站上发布。

温馨提醒: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淳安公租房】可获取申请入口,查看申请要求、申请条件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方法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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