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生育津贴申报需要什么材料?(平产、剖腹产、流产)

导语 职工的生育津贴,按其生育时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单位申报并确认为医保缴费工资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

  申请人申请时除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外,还需根据不同情形提供下列材料:

  1.申请平产、剖宫产、助娩产待遇的:医疗诊断证明或出院记录复印件。

  2.申请计划生育流产、引产待遇的:从确认妊娠开始(末次月经)病历复印件一份;医疗机构出具的流产或引产时间证明复印件一份。

  申报流程

  线上申报:

  可以通过浙里医保(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我要报销”—“生育津贴支付”)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等线上途径办理

  线下申报:

  可线下前往属地医保经办窗口申报。

  咨询电话:0571-56089977、0571-56089988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生育津贴】即可获取杭州生育津贴申报条件、申请材料、申报入口、申领过程中常见问题解答、加入生育津贴交流群讨论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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