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导语 如何办理重新失业登记?下面为大家进行解答。

重新失业登记办理指南:

  一次失业登记有效期为 6个月, 在有效期满后仍然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重新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需提供无业证明、本人书面申请报告等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办理相关手续, 并填写《杭州市失业人员重新登记申请表》。

  就业转失业人员超出规定期限进行失业登记处理指南:

  ①无正当理由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②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因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等产生劳动争议,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期间,暂缓办理失业登记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待劳动仲裁裁决或者法院审理终结后60日内,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或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对超出期限登记的人员,视同已重新就业;

③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之日起60日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因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而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在其刑满、假释、劳动教养期满或者解除劳动教养之日起60日内申请恢复领取失业保险金。对超出期限登记的人员,视同已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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