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转出办理流程

导语 职工停缴住房公积金后,已在外地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需将资金转至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材料?

  转出中心

  职工停缴住房公积金后,已在外地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需将资金转至其他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账户时申报办理该业务。

  申报流程: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报材料:

  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其中,一次性住房补贴资金转出中心的,转出单位需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上,按借款协议书核定转移金额并加盖公章;

  2、提供由转入地中心出具的证明原件,包含:转入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转入单位名称及职工个人公积金账号等;

  3、职工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身份证原件;

  4、单位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其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办理转移公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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