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按月转账业务相关问题汇总

  申请人办理了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业务后,还能再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提取吗?

  可以办理其他房屋且为非公租房的柜面提取业务,但办理了公租房按月转账业务的房屋不得再到柜面办理(租赁时间在办理按月转账后的)租赁提取业务以及其他房屋的还贷提取按月转账业务。

  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办妥后,中心每月什么时候将核定提取金额转至客户指定账户?

  转账自申请人办妥登记后次月起开始,至退租次月转账后终止。每月15日为约定提取日(遇节假日提前),无特殊情况2个工作日内到账。

  本人无法办理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登记或变更业务的,是否可以代办?

  可以。委托直系亲属代办的提供申请人及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代办: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公证书原件。

  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变更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后的申请人银行卡折原件;

  提前终止转账:提供申请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变更业务有哪些?

  在租赁转账期间,申请人需变更约定转账账户、提前终止转账等情况的,需申报变更登记。

  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变更业务流程是怎么样的?

  申请人免填单→提供相关材料到中心办理→审核同意后办结。

  租赁提取(公租房)按月转账登记业务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提供杭州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和本人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承租人直系亲属的,另需提供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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