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二手房交易税费(各种税种指南)

  二手房交易税费是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向税务部门及存量房备案部门所缴纳的费用。二手房交易中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只对非住宅征收);交易中涉及到的其他费用主要有:交易手续费、产权登记费、土地证工本费。

  营业税:原则上卖方承担


  名词解释: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2011年1月27日新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普通住宅,未满5年,按成交价格的5.6%征收;满5年(含),免征。

  非普通住宅,未满5年,按成交价格的5.6%征收;满5年(含),按差额(成交价格-购入原价)的5.6%征收。

  非住宅,按差额(成交价格-购入原价)的5.6%征收。

  个人所得税:原则上卖方承担


  名词解释: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普通住宅,满五年且为房主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满五年或者不为房主唯一住宅的照房屋总价的1%或者房屋转让所得(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专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的20%征收。

  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总价的2%或者房屋转让所得(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专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的20%征收。

  非住宅,按照房屋总价的2%或者房屋转让所得(转让收入-住房原值-合理费用-专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的20%征收。

  契税:原则上买方承担


  名词解释: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赋。

  普通住宅,面积<90平方米且家庭唯一,按房屋总价1%征收;90平方米≤面积≤140平方米且家庭唯一,按房屋总价的1.5%征收。非家庭唯一住房的,按房屋总价的3%征收。

  非普通住宅,按照房屋总价的3%征收契税。

  非住宅,按照房屋总价的3%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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