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购买住房为本市普通自住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且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购买商品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称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

购买二手房的:房产代理中介公司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

购买公有住房的:须经房改部门审批同意,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拆迁安置的:安置房已由拆迁单位办妥权属证明,全部房价款已付清;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属国有土地性质且取得住房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政府部门批准建、修住房文件。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

2、贷款受理

3、贷款审批

4、合同签订

5、放款审核

6、贷款发放

贷款材料

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提供申请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应购房证明等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提供购房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及支付凭据;

2、购买二手房的,在签订合同(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支付首付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转让合同、首付款收据(发票)或现金缴款单、出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证、委托代理合同、资金监督支付协议书;

3、购买公有住房的,应在签订合同、全部房价款已付清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价格审批表、售房款储存监收证明单、出售方的房屋所有权证;

4、拆迁安置的,应在签订合同、付清购房总价款后,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前,提出贷款申请,提供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书、回迁安置协议书或拆迁补充协议、安置房购房发票、拆迁安置单位的房屋所有权证(分户证)及资金结算单。

贷款额度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 =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其中: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

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至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60万元的按60万元确定。职工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120万元。

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相关政策】

贷款额度提高通知自2022年6月10日起实施,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2年6月10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贷款额度政策执行。

二、贷款利率

1.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10月公布的基准利率。

2.目前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五年以下为2.6%,五年以上为3.1%。

3.办理公积金贷款时一般需要缴纳一年以上才能使用。

公积金还贷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包括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职工在贷款申请时选择。

借款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杭州城市大脑APP等自助办理渠道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贷款】获取线上办理公积金贷款入口,贷款基本条件、在线查询房贷、贷款利率等内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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