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导语 养老保险是为了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转移条件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入杭州:

1、本省户籍且在杭就业参保的人员;

2、需办理归集的本地户籍人员;

3、外省户籍已在杭就业参保,且在杭首次缴费时男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

4、在杭州正常缴费已满10年(一般账户),在外地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需办理归集的外省户籍人员;

5、参保人员经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接续转出杭州:

1、由个人或单位向杭州市区内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原养老保险关系已停保且养老保险缴费无欠款,原参加农民工双低养老保险的已办理缴费补足。

办理材料

转入: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一份;(注:退役军人还需提供军人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汇款凭证)

2、男性年满50周岁或女性年满40周岁的提供居民户口本原件一份。

注意:1.跨省流动就业人员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按照人社部经办口径,法律文书需要在一次性补缴行为前出具。

2.转出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存在“失地补缴”、“政策性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趸缴”等的,转入地不予接收。

转出:

1、个人申请提交身份证原件1份;

2、单位申请提交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注意:转出地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中存在“失地补缴”、“政策性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趸缴”等的,转入地不予接收。

以上所需材料仅供参考,请以自身实际所需提交材料为准。

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业务的 ,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或“掌上12333”手机APP进行申请。跨省转移接续业务需通过平台系统信息交换,不再邮寄纸质表单。

浙江省内养老保险关系无需办理转移。退休时,由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归集即可。

常见问题:跨省流动工作是否必须马上转移养老保险关系?

无论您曾在不同省份城市缴纳养老保险,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可以把各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归集到一个地方,这样就可以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基本养老金。

因此,在待遇领取地确定前,无需频繁办理转移手续!建议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何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在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取地确定前再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即可。

办理地点

线上办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门户

线下办理: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咨询电话:0571-12345

办理时间及费用

办理时间:3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养老保险】获取养老保险办事指南、查看待遇申领方法、灵活就业参保指南教程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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