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

导语 杭州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审核,本地宝为您准备了详细的信息。

  受理机关 市就业局

  服务对象 单位

  收费情况 不收费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571-87915176

  监督投诉电话 0571-87915176

  受理窗口地址 单位实际经营所在街道人力社保站

  受理时间安排 即时

  设定依据

  1、《就业促进法》 2、《国务院 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5号) 3、《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 4、《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8〕59号) 5、《中共杭州市委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完善促进就业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市委[2009]10号) 6、《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吸纳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享受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劳社就[2009]255号) 7、《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劳社就[2009]291号、杭财社[2009]988号) 8、《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落实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积极就业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杭政办函[2013]8号)

  受理条件

  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除外)等用人单位招用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

  服务指南

  申请材料:

  (1)《杭州市就业专项资金申请表》;

  (2)《用工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申领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机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人力社保、财政部门需要的其他资料。

  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城区以外省内其他地区办理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明、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办理程序

  街道受理——区审核——市决定——街道反馈——市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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