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残疾人贷款贴息实施办法

导语 杭州残疾人贷款贴息实施办法,杭州本地宝为您收集了详细的信息。

  办事流程:

  1>每年5月15日前和10月15日前为省级贷款贴息截受理止日

  每年4月10日前和11月10日前为市级贷款贴息受理截止日

  所需材料:

  1、区、县(市)残联申请贴息报告、汇总表;

  2、 区、县(市)残联或残疾人服务社的名称、开户银行、帐号;

  3、安置残疾人的名单和用工合同,本人的《残疾人证》;

  4、 银行(信用社)贷款合同、借款借据(农户小额借款合同、农户及其他短期借款申请书);

  5、银行(信用社)收贷(息)全部凭证(缺失的请银行、信用社补证明);

  6、 以残疾人配偶名义贷款的,需附合法婚姻证明和残疾人贷款委托书。 以上材料除用工合同、《残疾人证》和婚姻证明为复印件外,其余均需原始件,如财务做账需要,申请贷款贴息的单位应提供银行(信用社)借款借据和收贷(息)凭证的复印件。

  其它说明:

  一、从2007年起,各区、县(市)残联应将申请贷款贴息的所有材料,报市残联审核,由市残联统一上报省残联。省残联复审通过后即将贴息款直接下拨到相应区、县(市)残联。

  二、根据浙财社字(2005)71号文件规定,省残联给予淳安县200万元、其他区县(市)各150万元(其中:残疾人每户最高贴息贷款额不超过20万元;基地100万元)的年贴息贷款额度贴息。

  三、超出浙财社字(2005)71号文件规定年贴息贷款额度部分,市残联根据杭财社(2006)745号文件规定,给予上城、下城、滨江区各50万元,淳安县200万元,其他区、县(市)各100万元贴息。

  四、超出省、市残联年贴息贷款额度贷款部分,由各区、县(市)残联按各地政策规定执行。

推荐阅读:杭州残疾证专题

杭州残疾证办理
杭州残疾证用途

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