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滨江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导语 杭州滨江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是什么?杭州滨江区流动人口申请子女积分入学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详情请看正文。
杭州滨江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申请条件:
(1)父母双方持有在滨江区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
(2)父母双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在滨江区办理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3)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4)父母双方或一方于入学前一年8月31日前已在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养老保险缴纳以正常按月缴费为准,补缴无效);
(5)在《杭州市滨江区居住证持有人积分管理指标体系(试行)》规定的基础分指标中,各项分值累计应高于50分(含),否则不能参与积分;
(6)申请当年8月31日止,子女年龄为6周岁,且具有接受正常普通教育能力;
(7)申请子女积分入学年级为小学一年级。
杭州滨江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标准:
不用申请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条件:
(1)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
(2)工作地为杭州市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3)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
(4)驻市区部队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和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其直系亲属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市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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