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三次限购令调整范围
导语 杭州市11月10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这是继杭州首次限购令以来第三次的房产政策。杭州本地宝和大家一起来看看此次调整的是哪些区域吧。
调整范围:
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调整内容:
1、职工家庭:
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或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30%。
2、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
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货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50%调整力不低于60%。
3、拥有两套及以上住居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相关介绍:11月10日杭州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附政策解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