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跨省异地联网就医费用报销指南
导语 杭州临时在外人员能否跨省异地联网就医直接结算?如何报销?需要哪些条件?杭州本地宝带来的是杭州跨省异地联网就医费用报销指南。
杭州参保人员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临时在跨省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在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需要按以下程序办理:
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期间在当地医疗机构就医的,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支付后,至市或区医保经办机构按以下规定结算。
急诊发生的医疗费,在报销时提供急诊证明的,可按规定结算。其中,在直辖市、省会城市、省外计划单列市的医疗机构发生的,先由个人自理10%。
非急诊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10%,再按规定结算。其中,在直辖市、省会城市、省外计划单列市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自理20%。
需要注意的是非急诊治疗需要,在当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支付。
报销医疗费要出具的各种材料:
报销医疗费需要哪些资料?
临时在外人员跨省就医产生的医疗费,回杭州报销时,需要出具以下材料:
参保人员报销医疗费时,应持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证历本》、本人银行卡、相关登记表、医疗费原始发票、医疗费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和病历等医疗文书(含复印件)、就诊医疗机构当地医保定点及等级证明,以及审核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办理,其中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提供代办人社保卡(或身份证)。
报销急诊医疗费的,应同时提供急诊证明;报销外伤医疗费的,应同时提供外伤情况经过说明;报销死亡人员(需提供死亡证明)医疗费时,确需使用非本人银行卡的,需提供双方证件及关系证明。在异地就诊不能提供医疗机构等级证明的,按三级医疗机构的结算标准执行。
参保人员应在次年1月底前,办理上一结算年度医疗费申请报销手续。
相关介绍:浙江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已开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