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杭州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流程

导语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2018年杭州市首次推出下沙大学城北158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作为市级房源试点分配,11月1日起正式启动申请,为期一个月。那么该如何申请?请随杭州本地宝来看看。

  本次受理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 11月 28日);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将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盖章,按受理对象类别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应部门受理。资格审核通过后,在“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网上服务专窗”网站上进行公示。摇号选房等分配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简单来说,申请流程可以分为6步,分别是网上申报、单位审核、单位公示、申请受理、资格审核以及资格公示。

  具体如下:

  1. 网上申报。

  第一类受理对象的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可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窗”—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分类认定表》),《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上传杭州市区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有关材料扫描件。

  第二类、第三类受理对象的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网上服务专窗”—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以下简称《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上传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有关材料扫描件。

  (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2018年 11月 28日止)

  2.单位审核。

  符合申请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将填写完整的《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保障申请表》及《分类认定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人才将填写完整的《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及所需申请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由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3.单位公示。

  用人单位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高层次人才租赁住房申请表》及《分类认定表》或《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4.申请受理。

  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通过公示审核的申请人申请材料统一报受理部门进行受理。

  5.资格审核。

  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审核。

  第一类受理对象的申请人属于区属高层次人才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受理窗口对区属用人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将相关材料送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申请人属于市属高层次人才的由市行业主管部门对市属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将相关材料送市人力社保局审核;

  第二类受理对象的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用人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至单位注册所在区住建局受理审核;

  第三类受理对象的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受理审核;

  所有申请材料最终由市住保房管局审核通过后形成符合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人员名单。

  6.资格公示。

  申请人通过资格核查后,由市住保房管局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网上服务专窗”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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