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余杭区蓝领公寓受理时间、对象、流程
导语 为进一步做好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工作,根据《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杭房租赁﹝2018﹞1号)、《余杭区关于加快筹集建设临时租赁住房的方案》及《余杭区临时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余住保办〔2018〕27号)的相关规定,余杭区蓝领公寓进行公开受理。具体情况,请随杭州本地宝来看看~
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的房源,位于良渚街道行宫塘村、西塘河村,瓶窑镇馒头山、东山、青龙山,径山镇感塘,房源明细及租金情况如下:
良渚街道蓝领公寓房源表
座落
幢(栋)数
房间数
幢(栋)面积
(平方米)
良渚街道行宫塘村
109
1491
105~1124
良渚街道西塘河村
1
16
726
合计
110
1507
房屋租金价格:0.64元/平方米/天,以幢为最小出租单位;
瓶窑镇、径山镇蓝领公寓房源表
座落
套数
房间数
套面积 (平方米)
瓶窑镇馒头山
53
106
51~54
东山
165
330
51~59
青龙山
8
16
51~54
径山镇感塘
28
56
73
合计
254
508
房屋租金价格:0.89元/平方米/天,以套为最小出租单位。
受理时间及地址
承租单位可在2018年11月20日—2018年11月26日(工作时间)提交相关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向区住房保障办办理报名手续。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临平市民之家二楼H区10、11窗口,咨询电话:89186505 89186527
受理对象
1、单位要求:原则上是本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要求营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及纳税地在余杭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入住人员要求:是指在上述承租单位工作的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余杭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告知单》;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6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同时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受理流程
取得租赁资格的用人单位按以下程序申报蓝领公寓:
1、受理。取得租赁资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
2、单位公示。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
3、申请。取得租赁资格的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区住房保障办提交申请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附件3)
4、审核。区住房保障办对用人单位提交的申请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5、社会公示。区住房保障办将用人单位及入住申请人员相关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确认单位租赁及申请人员入住资格。
附件:
3.杭州市余杭区蓝领公寓(临时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情况公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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