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公租房申请指南(条件+入口+补贴标准)

导语 杭州萧山公租房2021年1月1日起开始线上常态化受理,日常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符合条件的对象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

  申请时间

  2021年1月1日起开始线上常态化受理,日常工作日均可办理相关业务。

  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分以下三类: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即新就业大学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我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申请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我区住房公积金或我区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6.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外来务工人员(即创业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我区常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我区《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0702元(申请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其申报的经济收入不作为审核条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五年内在萧山区无房;

  4.申请人在我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我区住房公积金或我区社会保险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5.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6.直系亲属在萧山区无住房资助能力要求;

  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我区公租房申请规定的其他条件。

  之前已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但尚未保障的家庭,可在线递交资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若轮到公共租赁住房选房且选择实物配租保障的,则在选房次月(未能在选房次月交房的,则按交房当月)起退还已发放的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若轮到公共租赁住房选房但愿意领取货币补贴保障的,则视为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予以取消。

  申请入口

  浙江政务服务网

  申请方式

  申请家庭以“户”为单位递交资料。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结合本人及家庭具体实际情况,备齐个人所需材料,下载打印填写备用表格,并由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实名注册并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浙里办”APP,进入“萧山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线上申报。

  补贴发放标准

  线上常态化受理,补贴每月发放一次。

  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家庭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6平方米,不高于6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2元/月。对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的家庭,按补贴金额标准的两倍发放。

  咨询电话

  区住保中心电话:83819101、83819102、82651962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内回复【萧山公租房】获取萧山公租房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条件、材料清单、补贴标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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