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指南

导语 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申请对象为余杭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

  一、受理对象

  余杭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A类、B类、C类、D类、E类、F类人才。

  二、申请条件

  1、购房补贴

  申请对象在余杭区用人单位中工作并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

  2、租赁补贴

  1. 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2. 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余杭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

  三、补贴标准

  (一)租赁标准

  对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的B-D类人才租赁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5000元,E类人才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对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F类人才租赁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500元。补贴期限均延长至5年。

  (二)购房补贴标准

  B类200万,C类150万,D类100万。

  四、申请流程

  1.人才认定。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使用企业统一信用代码在政务服务网上登录申请;符合《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的,在余杭人力资源服务系统申请。

  2.提出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杭州市余杭区人才购房补贴/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持其他相关材料(详见申请表后填表须知),经镇街、开发区或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区住建局。

  3.资格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联合审核。

  4.资格公示。区住建局会同区委人才办、区人力社保局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媒体上公示7天。

  5.资格认定。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最终名单核发《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杭州市余杭区人才享受租赁补贴资格证》。

  6.补贴发放。区住建局负责购房补贴、租赁补贴发放事宜。人才在区内购房的,补贴一次性发放;在杭州市区购房的,签订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后,发放补贴额的20%,此后五年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每满12个月,发放补贴额的15%、15%、15%、15%、20%;租赁补贴金额以月为单位计算,按季度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五、其他

  1.受理方式。余杭区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实行日常受理。

  2.人才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区内的住房是指:申请家庭在区内的住宅(含预售合同备案)、区内批地建房(含批建份额)、区内多高层公寓(含预备案)等可用于实际居住的住房。

  3.相关住房优惠政策是指:(1)已享受的我区实物型、货币型人才房、安家费补贴;(2)已享受的区内其他人才相关住房。

  4.已享受区内毕业生生活安家补贴、公共租赁住房政策、区内其他人才相关补贴政策的申请家庭,不得再申请租赁补贴,申请购房补贴的,需停止享受相应政策,并扣除已享受的政策优惠。

  5.享受购房补贴的人才,自享受补贴起(即补贴协议签订之日起)在我区累计服务满5年后,该住房即可上市交易。

  6.区住建局在购房补贴、租赁补贴发放前对保障家庭的房产、就业及其自行递交的材料进行监督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保障资格,补贴停止发放。

  7.该文件出台前已审批通过的购房补贴家庭按原政策执行,如放弃原保障资格,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租赁补贴标准自2019年7月起进行调整。

  8.本通告未明事项,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区住建局负责解释。

  六、新老政策衔接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区级高层次人才按余人才办〔2019〕4号文件享受区级购房补贴:

  1. 在2022年1月31日之前经余杭区人力社保局认定或备案的高层次人才。

  2. 在2022年6月30日前取得余杭区住建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资格证。

  3. 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在余杭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宅并提交购房补贴申领材料至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窗口。

  相关材料下载

  申请家庭情况变动申报表(适用于取得资格后家庭人员变动)

  余杭区批地建房证明

  官方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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