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富阳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条件+方式)
导语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对全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就加快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适用对象
小微企业,界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统一为返还期前界定。
返还经费归属期
税款所属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基层工会上解富阳区总工会的工会经费。(一年申报一次)
返还条件
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的小微企业。
申报材料
① 富阳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② 提供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企业劳动工资年报复印件并盖章(其他能证明企业营业收入、资产情况和职工人数的材料也可)
返还方式
1、小微企业工会在2020年10月15日前将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报材料报至所属乡镇(街道)总工会。
2、各乡镇(街道)总工会负责对辖区内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内容进行审核,并在10月31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及汇总表上报区总工会办公室(财务部)。
3、区总工会办公室(财务部)审核通过后将工会经费返还至小微企业工会账户。
返还经费核算方式
小微企业工会收到返还工会经费,贷记“拨缴经费收入”。
其他事项
对于未建立工会组织和未开设独立工会银行账户的小微企业,所在乡镇(街道)总工会应当给予指导建会、建账,创造返还条件。
联系电话
富阳区总工会办公室(财务部):0571-63325302
富春街道总工会:0571-61760650
春江街道总工会:0571-63588702
东洲街道总工会:0571-63460178
鹿山街道总工会:0571-63485057
银湖街道总工会:0571-63425606
春建乡总工会:0571-63491115
新桐乡总工会:0571-63481600
新登镇总工会:0571-63254511
渌渚镇总工会:0571-63292827
胥口镇总工会:0571-63288006
永昌镇总工会:0571-63201648
大源镇总工会:0571-63594349
灵桥镇总工会:0571-63558217
里山镇总工会:0571-63531678
渔山乡总工会:0571-63522805
上官乡总工会:0571-58973019
常绿镇总工会:0571-63546860
场口镇总工会:0571-63571187
常安镇总工会:0571-63566202
龙门镇总工会:0571-58977020
环山乡总工会:0571-63562320
湖源乡总工会:0571-63513758
万市镇总工会:0571-63261821
洞桥镇总工会:0571-6327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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