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学历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导语 杭州人才落户办理需要提供毕业证书、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

  杭州学历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根据6月27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本科和硕士落户政策,显示本科和硕士研究生落户需要以下材料:(请以实际办理所需材料为准)

  1.迁移人员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1份;

  2.毕业证书,如是国(境)外毕业的大学生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原件1份;(非全日制研究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

  3.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原件1份;(已缴状态,原件1份,毕业两年内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无需提供)

  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1份;(毕业两年内的本科以上毕业生无需提供)

  5.结婚证,原件1份;(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6.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随迁未成年子女需提供)

  7.收养证;(随迁收养子女的需提供)

  8.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离异随迁未成年子女(民政办理)需提供)

  9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离异随迁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办理)需提供)

  10. 落户地材料:点这查看详情

  博士研究生还请参照以下材料:(请以实际办理所需材料为准)

  (1)毕业证书。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或提供户籍证明)。

  (3)申请迁入合法固定住所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明。

  (4)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人才市场 集体户的,需提供人才市场同意落户意见书;迁入亲友家投靠的,提供亲友同意落户申请、户口簿及房产证。

  (5)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6)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已缴状态,缴纳省级社保的需提供)。

  (7)家属随迁所需材料:

  ①随迁人员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户口簿;

  ②结婚证及父母与子女相互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原户籍登记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之一);

  ③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

  ④已生效的子女抚养归属法律文书(申请人属离婚或再婚,随迁与前配偶所生未成年子女)。

  上述材料通过数据共享可以取得的,可不用申请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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