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以工代训补贴中小微企业包括哪些?

导语 近日,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企业以工代训补贴工作的通知》(杭人社发〔2020〕94号),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稳就业工作。现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开始,申请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补贴企业的界定

  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

  以工代训补贴标准

  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第一类(新吸纳劳动者的中小微企业)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2020年1月23日至补贴申报日实际吸纳人数(以缴纳失业保险人数为准)计;

  第二类(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的一定比例计(实际补贴人数四舍五入)。

  同一企业享受上述两类补贴的总人数不得超过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

  主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富阳区)的企业原则上全部纳入第二类补贴对象范围,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按申报日上个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人数的60%计(实际补贴人数四舍五入)。

  主城区以外各区、县(市)可根据实际,结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承受能力,通过疫情发生以来企业纳税额、用电量、营业收入、利润等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单一指标或综合多个指标,自行制订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认定条件,并确定第二类补贴对象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人数的比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杭州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以工代训】即可获取企业以工代训补贴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流程、申请时间、申请条件等内容。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