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共自行车的租用对象为12周岁以上至70周岁以下(其中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的,应当在同行的成年人监护下),身高在145cm以上,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
凡不符合上述条件(包括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无法保障安全骑行的),不得租用公共自行车。
1、已申领杭州公交IC卡(开通公交功能的市民卡)的,卡内(电子钱包区)具有200元以上资费的,可去租借点租借;
2、符合租用条件的中外游客及未持有杭州公交IC卡的市民等,可在各有服务人员值守的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及杭州公交IC卡发售、充值点,凭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最低存入300元现金后(其中200元为租车信用保证金,100元为消费资费),办理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IC卡(Z卡),刷卡租车、还车及结算费用。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可办理不超过5张Z卡。
1、Z卡是以方便未持有杭州公交已发售各类IC卡的市民和中外游客租用公共自行车而新增的公交IC卡卡种。
2、Z卡申领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在公交IC卡发售中心或有人值守的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办理,办理时须填写《IC卡申领单》,一次存入300元现金(其中200元作为公共自行车租用信用保证金,100元存入该卡电子钱包区作消费资费),使用时按规定刷卡结算。
3、Z卡可反复充值使用,并在杭州公交所有充值网点进行充值,卡内最高充值额为2000元,每次最低充值额为50元。
退卡:Z卡可以根据持卡人要求办理退卡,退卡时需持卡及购卡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及《IC卡申领登记单》,经核实证件、卡号,所退IC卡完好无损时,即可按以下规定退卡:
(1)凡在最后一次刷卡租车起10天内(含)退卡的,可在各有人值守的固定标准式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点和公交IC卡发售中心办理,全额退还信用保证金和卡内资费。如IC卡已损坏,应先按规定办理换卡后,再办理退卡手续。
(2) 距最后一次刷卡租车10天以上退卡的,至杭州公交IC卡发售中心(龙翔桥中心站内),按《杭州公交射频式IC卡申领使用须知》等办理。
换卡:非人为原因,造成IC卡不能正常使用的,可在其无租车行为时,至杭州公交IC卡发售中心办理免费更换;因持卡人弯折、烘烤、打孔、浸水等原因造成损坏的,需支付新卡25元维护费。
遗失:Z卡遗失时,租车者可至各有人值守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点或杭州公交IC卡发售中心办理报失手续。Z卡不具备挂失功能,办理报失时,卡内电子钱包区内资费无法退还,但卡内信用保证金在无租车行为时,报失24小时后,可依照杭州公交IC卡退卡或补卡,将信用保证金退还或转入补办的新卡。若卡遗失时存在租车行为的,应先在各有人值守的租车服务点办理还车手续,现金结清租车费用。以上手续须凭申领时的相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杭州公交IC卡发售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