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调整,从原来的2052元/月提高至2241元/月,增加了189元/月。
正在领取且尚未领取完毕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需任何手续,5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直接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发放。
2024年1月至4月期间,符合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且已经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失业保险金的差额部分将于近期进行补发。
①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不领取失业保险金;
②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五年的,每满六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计算;
③累计缴费时间五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领取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满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如果按同等的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来计算,按新的失业保险金核算方法将可能增加部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原件;
(2)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3)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原件(非必要,有军龄、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需提供)。
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申请人可不再提供。
可通过网上平台在线申领,也可前往线下窗口进行办理。
线上渠道
1、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
2、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中搜索“数智就业”
(小贴士:在实名认证后—【可办理事项】中将自动推送您可以办理的事项哦)
3、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或微信小程序。
线下渠道
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获取失业金申请入口、查看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可领取金额、补贴标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