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杭州淳安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申请条件
导语 即日起,淳安县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啦!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通过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浙里办APP,输入“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选择淳安县进行申报。
(一)新就业大学生、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县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或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3.申请人在千岛湖镇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半年(含)以上,或持有千岛湖镇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5.申请家庭成员名下车辆不得超过1辆且购买金额低于15万元[原有车辆已转让(注销)1年以上的,不纳入核定范围]。
(二)中等偏下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千岛湖镇常住居民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985元/年;
3.申请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非千岛湖镇常住居民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在千岛湖镇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半年(含)以上;
3.申请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48985元/年;
4.申请家庭在千岛湖镇无房[原有房产(含农村批地建房)因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原因已转让5年以上的,不纳入房产核定范围]。
上述两类群体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收入准入条件,不予保障:
1.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机动车辆超过1辆或车辆购买金额高于15万元[原有车辆转让(注销)未满1年的,仍认定为有汽车]。
2.申请家庭成员名下有营业执照、担任股东或监事。
上述三类群体的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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